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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 & Trends2016-0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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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月6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、財政部辦公廳、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了《關于將天津靜海縣等61個地區確定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(縣)建設地區的通知》(發改辦環資【2016】36號)。其中,我中心主持編制的《安鄉縣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縣實施方案》位列其中,獲得國家批復。
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市(縣),國家要求按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,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,實施大循環戰略。把循環經濟理念融入工業、農業和服務業發展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,在生產、流通、消費各環節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,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。普及綠色循環文化,通過循環發展帶動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,加快構建循環型社會,提高城市(縣)資源節約效益、環境友好水平和新型城鎮化質量。
中心主持編制的《安鄉縣創建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縣實施方案》,擬規劃實施51個重點支撐項目,估算總投資83.18億元。主要介紹了安鄉縣社會、經濟、產業、資源和環境等基本情況,闡述了安鄉縣循環經濟發展的現有工作基礎,分析了創建循環經濟示范縣存在的制約因素,提出了創建工作的目標體系和主要任務,構建了主要循環鏈條建設等。
截至目前,我省共獲批的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城市(縣)建設地有長沙市、婁底市、資興市、安化縣和安鄉縣。